日前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提出依法依规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,科学研判企业违法失信的风险高低,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加强抽查检查,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,提升监管综合效能,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《意见》提出,加强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,积极推进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,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中构建监测预警模块。要按照“谁审批、谁监管,谁主管、谁监管”的原则采取提醒、警示、约谈、检查等措施,依法处置企业风险隐患。强化企业信用风险综合研判处置。要综合分析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,科学研判区域性、行业性整体信用风险状况,及早发现高风险区域和高风险行业,采取定向抽查检查、专项检查等措施防范化解风险。